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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

  2017年10月,燕园新干线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我院签署科研项目合同书,与我院合作进行“县域治理与绿色发展”课题研究。但是,迄今为止,协议中规定的燕园新干线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该给付经费没有给付到我校,因此,协议项目未曾启动,也从未聘请任何(副)组长或研究人员。基于合同条款中的违约责任,2018年3月31日,该科研合同自行作废。

  自2018年3月31日以后,燕园新干线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相关人等如据此合同采用“北京大学”、“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”或“北京大学县域治理与绿色发展课题组”等相关字样的,属于违法行为,我院将保留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  

  

  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

  2018年7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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